关于2016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补考安排的通知

发布者:教务教学发布时间:2016-04-19浏览次数:1162

各系部及有关毕业生:

根据教学计划安排,现将2016届毕业生毕业清理补考(以下简称清考)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对象:

12016届毕业生中历次补考不及格的学生;

22016届毕业生历次考试不合格且无补考资格(如旷考、考试舞弊等)的学生。

二、考试时间:

清考时间拟定在53日至5日,具体考试时间安排428日公布。

参加清考的学生须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和学生证,两证缺一不可),否则不准参加考试。本次清考为2016届毕业生毕业前最后一次补考机会,请各院系毕业班辅导员务必通知到每个需要清考的学生。



教务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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